PE給水管系統的試壓與驗收
水壓實驗
1.1一般規定
1)當管道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時,應按下列方法規定對管道系統進行強度和嚴密性實驗。
2)管道嚴密性及強度實驗必須以水為介質,采用水壓實驗法實驗。嚴禁以氣體為介質用氣壓實驗法實驗。
3)管道水壓實驗法的分段長度不宜大于0.1km;對有中間連接件的城鎮配水管網管道,可根據其位置分段進行試壓,每段試壓長度不宜大于500mm。采用兩種和兩種以上材質的管道,應按不同材質的試壓要求分段進行實驗。
4)管道水壓實驗前,應做好水源引接及排水疏導路線的設計。
5)冬季進行管道水壓實驗時,應采取防凍措施,實驗完畢應及時放水降壓。
1.2試驗前的準備
1)試壓管段除管道接口處外露外,管頂覆土必須按要求回填,厚度不小于0.5m,不具有抗荷載強度的機械端應臨時用支撐固定或錨固使之在承壓時不產生運動。
2)當管道中最后一個焊接接頭焊完一個小時以上,方可注入進行壓力實驗。
3)管道水壓實驗前,應編制實驗設計,其內容包括:
a、后背及堵板的設計;
b、進水管路、排氣孔或排水孔的設計;
c、加壓設備、壓力表的選擇及安裝設計;
d、排水疏導措施;
e、安全措施;
4)后背應設在原狀土上,土質松軟時應采取加固措施。后背墻面應平整并與管道直線垂直。
5)當采取彈簧壓力計時,其精度不應低于1.5級,最大量程宜為實驗壓力的1.3-1.5倍,表殼的工程直徑不應低于150mm,使用前應校正。
6)水泵、壓力計應安裝在試驗段下游的端部與管道垂直的進水管上。
7)試驗管段不應采用閘閥做堵板,不得有消火栓,水錘消除器等附件。已設置的這類附件必須設堵板,控制閥必須在試驗過程中全部開檔。
1.3管道水壓試驗
1)管道灌水應從下游緩慢灌入。灌入時,在試驗管段的上游管頂及管段中的突起點應設排氣閥。
2)管道升壓時,管道內氣體應排除,升壓過程中,當發現彈簧壓力計表針擺動、不穩且升壓較慢時、應重新排氣后升壓。
3)應分級升壓,每升一級應檢查后背、支墩、管身及接口,當無異常現象時再繼續升壓。
4)對系統緩慢升壓至工作壓力后,停止加壓,穩壓兩小時。當壓降達到0.02Mpa時,對管道進行補水以維持內壓。檢查管道及所有的接頭、附配件等是否有滲漏現象。
5)在約6分鐘內,將系統升壓至系統試驗壓力(及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穩壓時間保持兩小時,當壓降大于0.02Mpa,需對管道進行補水,使其保持設定的壓力,檢查管道及所有的接頭,附配件等,若無滲漏現象時,管道強度試驗為合格。
6)用六分鐘的時間將檢測壓力回降到工作壓力然后關閉閥門,按下面的公式進行補水量的計算:
Q≦(1/50)D-1 (L/km .h)
式中:Q=補水量(L) D=管道內徑(mm)
若4)、5)、6)三階段中補水量滿足上式要求,則認為該管段水密性試驗合格。
7)強度試驗時,若在管道系統試壓時間內壓降小于0.02Mpa,可不進行補水量的計算而判定合
格。
8)當管徑小于或等于D≦100mm,在試壓持壓一小時內壓降不超過0.05Mpa時可認為合格。
管道的沖洗和消毒
1管道試驗合格后,竣工驗收前應進行沖洗和消毒。
2沖洗水宜為濁度為10NTU以下的凈水,以流速不小于1.0m/s的速度連續沖洗,直至出水口處濁度、色度與入口處濁度、色度相同為止。
3沖洗時應保證排水管路暢通安全。
4管道應采用含量不低于20mg/l氯離子濃度的清潔水浸泡24小時,再次沖洗,直至水質管理部門取樣化驗合格為止。